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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作出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备案意见的公告(****天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2026年2月11日作出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备案意见的公告(****天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案时间 | 批复文号 | 原文链接 |
| 1 | **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天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 2026.2.11 | 丽环建遂备[2026] 1号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8-****721/****709 联系地址:****中心(君子路357号)103环保窗口 | |||
公告期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天燃气锅炉技改项目【丽环建遂备[2026]1号】批复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