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管理局关于2026年2月11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医院项目 | **省**市天府新区**街道万东路405号 | **** | **** | 本项目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 | 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直接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加强区域消毒、除臭措施;设置1套新风系统,异味、酒精消毒废气及带菌空气经紫外线灯消毒后通过抽气口收集,进入排风管道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交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动物尸体消毒后冰柜冷藏,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切除的病理组织灭菌密封后冷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的冰柜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余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项目2026年2月4日在天府新区**片区公众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
联系电话:028-****3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