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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8日,我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由建设单位、技术评审专家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220kV**站-塔牌水泥厂110kV架空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220kV**站-塔牌水泥厂110kV架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形成了验收工作组意见。本项目没有不得通过验收的情形,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没有整改事项。
现根据相关规定,我司公开《****220kV**站-塔牌水泥厂110kV架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附件:
1、****220kV**站-塔牌水泥厂110kV架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220kV**站-塔牌水泥厂110kV架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220kV**站-塔牌水泥厂110kV架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3月17日
如果疑问,请反馈至以下邮箱****@qq.com(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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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