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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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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为第一次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于2025年9月24日发布了****服务区改扩建工程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补安置〔2025〕14号)。因省政府已公布新的全省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为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原公告中明确的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等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继续按照原公告内容执行。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暂参照《****关于延续**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23〕81号)的执行标准测算,具体按照获批时点的**区执行标准执行。
3、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区、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8日。
特此公告。
附图:用地勘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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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