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整治及导向开发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江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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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11

项目名称 ****开发区生态环境整治及导向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 **省******经济开发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徐爱华
联系人 高杨 联系电话 151****2470
项目投资(万元) 188682 环保投资(万元) 1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2-1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区域内水环境整治工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江营村公园提升工程、特色街区改造工程以及长江沿线砂石、小船厂整治工程、嘶马片区提档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建筑材料一般为黄沙、水泥、石子、粉煤灰等,在施工、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会有许多粉尘扬起,使局部区域内的TSP含量上升。根据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规定:对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增湿或小区域封闭、半封闭式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各类粉尘对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建筑施工时,因建筑材料的冲洗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该废水PH呈弱碱性,且含有泥沙,直接流入下水管网或河道会堵塞,尤其在下雨天大量雨水冲刷,砂石含量会高,流入河道内会使之淤塞。因此在施工现场建议建一沉淀池,废水沉淀后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会产生废渣、弃土,乱堆乱放,有害环境,施工单位对能利用的要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理。
承诺:**** 徐爱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徐爱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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