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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3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第2.5条款中“最高控制价:****211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943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943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核,仅作为评标依据供招投标时使用,最终结算****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元)”,现修改为:最高控制价:****211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33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333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核,仅作为评标依据供招投标时使用,最终结算****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元)。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中“不可竞争金额C=****943元”,现修改为:不可竞争金额C=****333元。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