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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25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11月20日,****在**市主持召开了**州****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现场听取了****关于该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介绍和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咨询了有关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验收组同意通过**州****水电站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
现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将**省**州****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公司官网上向社会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联系人及电话:高如琳 132****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