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丹阳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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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卫生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拉菲公馆1栋

中标(成交)金额:26390元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市**区**镇**路73号

项目负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5-****120

公告期限: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1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镇**路73号 联系电话:0555-****120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相关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成交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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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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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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