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 年 01 月 28 日
5.评审 日期:2026 年 02 月 09 日
6.评审地点:**省**市**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报价:91%
地址:**市瀍河区小李村沐春路 185 号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合同为一年签订一次,在第一年合同履行完成后,采购人对第一年的服务情况(不能按约定供货、货物质量不达标、售后服务不满意、家长或学生反映意见超过40%的)进行评价,有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王小庄、朱婕、郑广林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标准下浮 0.2%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洛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 1 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市瀍河区启明东路260 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185****5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9-****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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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