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岭头安置点(北区)地基处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岭头安置点(北区)地基处理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 中标(成交)价格 | ****000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 公告内容 | ****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岭头安置点(北区)地基处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岭头安置点(北区)地基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裕隆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苏祖晖、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价包干18000元,由中标(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金额: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榔桥镇榔黄路1号、****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祝先生195****6980、汪女士138****0664。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榔桥镇榔黄路1号 联系方式:195****6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38****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汪女士 电 话:195****6980、138****0664 十、附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