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市**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第一批)遴选公告
依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49号)及《****民政厅 ****财政厅 ****保障局 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并就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第一批)遴选。
2、入****民政局的工作安排。
二、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2026年1月至12月。
三、服务内容
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
参与遴选的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附件4提供的服务项目清单,自主选择可提供的服务项目。提请备案的服务项目价格如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服务项目的价格(包括高于申报机构前期实际销售的价格)取消遴选资格。
四、最高限价
本次遴选每项服务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名单位。具体最高限价详见《**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附件4)。
五、报名综合条件
(一)报名须知
1、自愿报名,凡报名机构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本次活动的有关规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2、参与机构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准确的,并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名材料有关的费用。
3、本次活动遴选方不接受未入围的查询,也不对报名机构未入选原因作出解释,且申请材料将不退回。
(二)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的基本要求
1、参与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参与机构应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参与机构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相应服务的能力证明材料:
(1)申请提供居家上门的机构应具备至少5名持有养老护理员证书的专职人员,另至少具备1名持证护士;
(2)申请“*基础照料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至少2名持有医生、护士或者康复理疗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3)申请“探访关爱服务”类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至少1名持有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4)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参与机构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机构须提供以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人员社保为必备要求)。且所有服务机构须按须《**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附件4)中人员资质要求配备相关专职人员。
4、参与机构应具有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平台。
5、参与机构应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6、参与机构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与机构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8、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骗补套补,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差评较多的机构应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不力的立即取消养老服务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9、参与机构需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相应服务项目的能力。
10、参与机构在**区的报价不得高于其在**市其他地区的报价。
11、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服务主体,不得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不得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
六、报名申请材料
1、《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原件(模板见附件1);
2、机构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与机构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相应服务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1)申请提供居家上门的机构应具备至少5名持有养老护理员证书的专职人员,另至少具备1名持证护士;
(2)申请“*基础照料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至少2名持有医生、护士或者康复理疗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3)申请“探访关爱服务”类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至少1名持有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4)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参与机构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机构须提供以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人员社保为必备要求)。且所有服务机构须按须《**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附件4)中人员资质要求配备相关专职人员。
5、参与机构应具有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原件(模板见附件2);
7、《基本要求承诺书》原件(模板见附件3);
8、根据《**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附件4)提供各项服务的投标报价(备案服务项目价格);
9、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信用等级评价证明材料)或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
注:以上报名资料缺失可能导致审核不合格,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且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七、遴选流程
1、机构申请。采取线下方式报名。参与机构应于2026年2月13日17:00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送至****(**市**区仙女镇**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招标代理部)。申请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后不再接收。
2、资格审核:遴选期结束后,将组织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3、公示入围:****汇总确认参与机构,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4、动态管理:****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5、本遴选公****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遴选方:****
单位地址:**市**区**北路8号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仙女镇**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77****7911
2026年2月11日
附件4:**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