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2月9 日-2026年2月日
联系电话:0418-****228
传真:0418-****235
通讯地址:**省**市**县丹霍路39号
邮编:123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硅砂系列产品及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 **省**市**县四合城镇马连侵村二家屯 1-3 号 | **** | ******公司 | 新增一条擦洗砂生产线和原料堆存区,擦洗砂总产能扩大至20万吨/年;在南厂区(老厂区)现有的车间内增加一台备用烘干滚动机,烘干砂总产能不变,依然为7万吨/年。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9.7%。 | 大气:(1)烘干废气,烘干废气通过沉降室+脱硫塔+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经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无组织废气,原料和擦洗砂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苫盖等出、措施后,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废水:本项目新增生活废水排入现有的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不外排,擦洗砂排水排入沉淀池内,全部回用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设置一个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封闭式房间,按照危废暂存标准要求建设一座12m2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土壤: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 | 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