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中心**外)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告 | ||
| 发布机构 | 市局空间规划科 | 索引号 | **** |
| 主题分类 | 批后公告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主题词 | |
关于《****中心**外)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告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编制《****中心**外)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规划已于2025年11月26****政府批准(石政函〔2025〕85号),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一)规划范围
****中心**以外区域,总面积2.0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三条控制线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任务,至2035年,耕
地保有量不低于13.71公顷(合205.65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至2035年,该片区生态保护红线21.44公顷,为南水北调总干渠,按照水源保护区要求进行管控。
规划范围内无永久基本农田、无城镇开发边界。
(二)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将全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和乡村发展区三大类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区:为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主要为南水北调总干渠,按照水源保护区要求进行管控。
生态控制区:主要为南泄洪渠沿线区域,需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等活动。
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
三、增强城乡安全韧性
严格执行防灾减灾标准,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落实南泄洪渠主行洪通道内管控要求,保障防洪安全。
****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联系:0311-****8975
附图:
01 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02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