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现更正为: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等)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设计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含古建筑),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6、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含古建筑),为单位正式职工;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7、其他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负责对应工作的单位具备即可);(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