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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目前已完成了《年产石板材1万平方米、石材工艺品5千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现将“(公示本)****年产石板材1万平方米、石材工艺品5千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石板材1万平方米、石材工艺品5千平方米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水头镇**石材加工集中区
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9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总
联系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箱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