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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7MA1BCLE004 | 建设单位法人:苏重明 |
| 孙旭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开发区 |
| ****开发区****园区内 |
| ****利用玉米芯深 加工糠醛及石墨烯生产研发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开发区****园区内 |
| 经度:****243.3545 纬度: 462555.6724 | ****机关:大****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3 |
| 庆高新应急生态审庆高新应急生态审〔2025〕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1.5 |
| 94.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7MA1BCLE0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07MA1BCLE004 | 验收监测单位:黑龙****公司 |
| ****0607MA18Y66M6D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jsw/huanpinggongshi/3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糠醛10000t/a、副产品糠醛渣168855t/a | 实际建设情况:糠醛10000t/a、副产品糠醛渣168855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糠醛主要以玉米芯为原料,在5%稀硫酸作用下,升温加压使玉米芯中含有的多缩戊糖水解生成戊糖,然后在酸的作用下戊糖脱水制得糠醛。 第一步水解反应速度较快,且戊糖收率较高;而第二步脱水环化反应速度较慢,同时还有副反应发生,主要为水解条件下生成乙酸和微量甲醇和丙酮;糠醛在加热的酸性介质中,易分解出甲酸;糠醛本身也可起聚合反应生成树脂产物;同时糠醛与戊糖脱水时生成的中间产物反应形成缩合物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糠醛主要以玉米芯为原料,在5%稀硫酸作用下,升温加压使玉米芯中含有的多缩戊糖水解生成戊糖,然后在酸的作用下戊糖脱水制得糠醛。 第一步水解反应速度较快,且戊糖收率较高;而第二步脱水环化反应速度较慢,同时还有副反应发生,主要为水解条件下生成乙酸和微量甲醇和丙酮;糠醛在加热的酸性介质中,易分解出甲酸;糠醛本身也可起聚合反应生成树脂产物;同时糠醛与戊糖脱水时生成的中间产物反应形成缩合物等。 |
| 环评预计建设醛泥回收塔对醛泥进行回收,实际建设时未建设醛泥回收塔,精馏塔底部产生的高沸点物质和脱水塔产生的含有少量糠醛的低沸点物质,采用醛泥泵输送至水解釜内对其进行回收利用,通过水解釜高温蒸煮,醛泥内含的醛以醛气回收,剩余跟糠醛渣一起排出,未产生醛泥。这一做法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原料利用率,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环境保护措施。蒸馏废水采用生产废水闭路循环技术经废水蒸发器处理后产生二次蒸汽回用于水解釜,软化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均排入废水收集池,经过三级沉淀池后回用于配酸工序,污染区初期雨水通 过车间周围和道路边收水沟排入厂区雨水收集管网进入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池设置切换阀,初期雨****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玉米芯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拌酸过程、水解过程产生的废气、原液冷凝不凝气、废水收集池废气、分醛冷凝不凝气、中和工段冷凝不凝气、蒸馏工段真空泵废气、脱水工段冷凝不凝气、精制冷凝不凝气、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 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排渣废气通过碱洗塔+除雾器处理后进入废气收集罐,最后进入锅炉燃烧后,与锅炉烟气一同经48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甲醇、丙酮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的甲醇、颗粒物、硫酸雾和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相应减振、隔声、消声措施,设置绿化隔离带。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糠醛渣、蒸发器浓缩液、醛泥、灰渣、废反渗透膜、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糠醛渣部分用于锅炉燃料,剩余外售做生物质燃料;醛泥送锅炉做燃料;蒸发器浓缩液回用于拌酸工序;灰渣和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物业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产生的蒸馏废水采用生产废水闭路循环技术经废水蒸发器处理后产生二次蒸汽回用于水解釜,软化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均排入废水收集池,经过三级沉淀池后回用于配酸工序,污染区初期雨水通过车间周围和道路边收水沟排入厂区雨水收集管网进入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池设置切换阀,初期雨****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玉米芯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监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拌酸过程、水解过程产生的废气、原液冷凝不凝气、废水收集池废气、分醛冷凝不凝气、中和工段冷凝不凝气、蒸馏工段真空泵废气、脱水工段冷凝不凝气、精制冷凝不凝气、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监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排渣废气通过碱洗塔+除雾器处理后进入废气收集罐,最后进入锅炉燃烧后,与锅炉烟气一同经48m高烟囱排放,本次验收监测SO2、NOx、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甲醇、丙酮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甲醇、颗粒物、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要求。 3、本项目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按照环境功能合理布置声源,风机等较大噪声源设备设置隔声间、隔声罩和消声器,其他设备可采用基础减震、简体外壳阻尼层等降噪措施,并按时进行设备维护与检修。本次验收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糠醛渣中大部分用于锅炉燃料,剩余部分外售;水解醛气冷凝前经过气渣分离器分离出醛气中的渣尘,成分类似于糠醛渣,掺入糠醛渣中用于燃糠醛渣专用锅炉燃烧;废水蒸发器会产生残液,主要为含硫酸等,回用于配酸工序,不外排;本项目精制工序产生醛泥,掺入糠醛渣中用于燃糠醛渣专用锅炉燃烧;锅炉炉渣是良好的钾肥生产原料,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内,外售用作肥料生产原料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处置;****总站定期****处理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本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8 | 0.29 | 0 | 0 | 0.18 | 0.18 | |
| 0 | 0.026 | 0.029 | 0 | 0 | 0.026 | 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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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32.17 | 32.92 | 0 | 0 | 32.17 | 32.17 | / |
| 0 | 55.47 | 56.02 | 0 | 0 | 55.47 | 55.47 | / |
| 0 | 5.103 | 7.998 | 0 | 0 | 5.103 | 5.10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防渗化粪池 | 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
| 1 | 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 破碎工段25m排气筒处理设施前,颗粒物排放浓度在328~482mg/m3,产生量在1.2974~1.8960kg/h,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0.3~15.2mg/m3,产生量在0.0412~0.0477kg/h,处理效率在96.84%以上,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2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25m高排气筒 | 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设施进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5.42~6.27mg/m3,产生量在0.0024~0.0032kg/h,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55~0.63mg/m3,产生量在0.0024~0.0032kg/h,处理效率在89.85%以上;硫酸雾排放浓度在8.72~9.00mg/m3,产生量在0.0035~0.0045kg/h,处理设施出口硫酸雾排放浓度为未检出。以上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低氮燃烧+SNCR+旋风除尘+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碱洗塔+除雾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低氮燃烧+SNCR+旋风除尘+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碱洗塔+除雾器 | 生物质锅炉排气筒气流平稳处SO2排放浓度为26~42mg/m3,NOx排放浓度在52~72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在4.6~7.2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未检出,烟气黑度<1,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68~0.84mg/m3,排放速率0.0796~0.1007kg/h,硫酸雾、丙酮、甲醇监测结果均为未检出,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 |
| 4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0.095-0.138mg/m3之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在0.74-1.04mg/m3之间。甲醇、硫酸雾监测结果为未检出。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臭气浓度为未检出,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5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 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厂内无组织监控点处任意一处浓度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92~1.07mg/m3之间,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0.97~1.09mg/m3之间,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要求。 |
| 1 | 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震垫 |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2~58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4~47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废水收集池、危废贮存库、事故池和消防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板及壁板、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循环水系统污水池和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的底板及壁板属于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和消防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板及壁板、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循环水系统污水池和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的底板及壁板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实施跟踪监测,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措施并予以实施,建立完善的跟踪监测制度。 | 本项目废水收集池、危废贮存库、事故池和消防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板及壁板、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循环水系统污水池和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的底板及壁板采取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和消防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板及壁板、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罐基础、地下管道、循环水系统污水池和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的底板及壁板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本项目在厂区内、厂区上游和厂区下游**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实施跟踪监测,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措施并予以实施,建立完善的跟踪监测制度,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糠醛渣、蒸发器浓缩液、醛泥、灰渣、废反渗透膜、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糠醛渣部分用于锅炉燃料,剩余外售做生物质燃料;醛泥送锅炉做燃料;蒸发器浓缩液回用于拌酸工序;灰渣和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物业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糠醛渣中大部分用于锅炉燃料,剩余部分外售;水解醛气冷凝前经过气渣分离器分离出醛气中的渣尘,成分类似于糠醛渣,掺入糠醛渣中用于燃糠醛渣专用锅炉燃烧;废水蒸发器会产生残液,主要为含硫酸等,回用于配酸工序,不外排;本项目精制工序产生醛泥,掺入糠醛渣中用于燃糠醛渣专用锅炉燃烧;锅炉炉渣是良好的钾肥生产原料,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内,外售用作肥料生产原料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处置;****总站定期****处理场。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 | 本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本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备案。 |
| ****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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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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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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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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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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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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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