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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改革局关于**区石桥南路-宝源路-乌石东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送审**区石桥南路-宝源路-乌石东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2025-2027****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府办函〔2025〕33 号)、《惠****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城乡建设纪〔2025〕10号)、《****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府办会函〔2026〕2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区石桥南路-宝源路-乌石东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1303-04-01-449498)。
二、项目位于**市**区淡水街道,从乌石东路与仲恺路交叉口开始,往南侧接入宝源路后再接入石桥南路,终至**与大亚湾的行政界线处(即大亚湾颐景路连接处),道路全长约656米,其中石桥南路(宝源路-颐景路)段道路长度约162米,道路红线宽30米,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宝源路(乌石东路-石桥南路)段道路长度约260米,道路红线宽24米,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设计乌石东路(仲恺路-宝源路)段道路长度约234米,道路红线宽24米,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980.56万元,其中:工程费4523.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16.70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2379.94万元),预备费254.77万元,建设期利息185.5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并积极申请专项债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再实施。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项目待按照法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表》
2、《总投资估算表》
惠****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