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污水管线建设工程
第1号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经****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污水管线建设工程》(备案登记号:****),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标:“(8)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的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见格式十三);”修改为“(8)提供投标人2026年2月9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的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见格式十三)”。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资格标评审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业绩条件(如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 ”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 ”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修改为“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业绩条件(如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6年2月9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 ”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 ”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标书代写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作更改。标书代写
5、本澄清(修改)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监管部门:****建设局(盖章)
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