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开发建设的****厂房项目位于**县**工业区。
我局于2025年6月27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现建设单位因生产及立面提升需要,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详附件):
1、1#、2#厂房一层米白色真石漆变更为深灰色真石漆,整体色系不变。
2、1#、2#厂房4-1轴立面一至屋顶层,1-2轴之间靠2轴、3-4轴之间靠3轴此两处三格窗变为两格窗。
以上调整内容未涉及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变动,符合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合同、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3日,公示地点:****厂房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地址:****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1316,地址:****中心C楼4****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建筑设计方案(调整部分)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