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受理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 单位 | 技术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或验收报告书、表链接 | 备注 |
| 1 | 报告表审批 | **县金钗、里当、古寨、加方集中连片供水工程 | ****水利局 | ******公司 | **县金钗、里当、古寨、加方集中连片供水工程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为**壮族自治区**市**县金钗镇、里当瑶族乡、古寨瑶族乡、加方乡,****中心坐标:东经:108度23分4秒 北纬:24度0分22秒,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360m2,总建筑面积约76495m2。**取水泵房、净水厂各一座,净水厂供水规模为1.5万m3/d;配套建设****净水厂,管径为DN500,管道长度约2.16km;2座1000m3高位水池;水厂至高位水池 DN300输水管长0.93km;高位水池至金钗镇、里当瑶族乡、古寨瑶族乡、加方乡镇区及4个镇下辖各村坡敷设配水管网887.057km;初步设计批复中工程全部管道长度为917.233km,经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后,工程实际建设管道长度变短,为890.148km,包含原水管道、净水厂至高位水池输水管道、净水厂和高位水池送至各村屯的配水管道。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附件。 |
注:1.环评报告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2.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
3.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受理、公告单位:****
联系地址:**县城江滨东路502号 联系电话:0771-****616 邮编:530699 传真:077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