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00449XQ-****0205-000080-0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2-11 14:46:2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史河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公开招标 | 190.0 |
关于史河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答疑澄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史河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的答疑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一、关于投标人的提问,答复如下:
1、提问1:目前各个站点污水站的土建部分图纸及污水站平面布置图是否已有如有是否可以提供,绘制管路连接图、安装图时需要。
答:土建部分图纸会提供给中标单位。
2、提问2:技术规格书中注明进水水质若超过需要进行预处理,这个是预处理是指什么(技术规格书清单内的预处理单元主要设备不能对COD及pH超设计标准进行处理),预处理设施是后期运维过程中若出现改情况是走增项增补设备设施吗
答:如运营期进水指标不达标,运营方需自行考虑处置方案及费用,不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提问3:设备附图文件中有南大塘、万塘、街边塘、塔子湾、下畈组共五个站点,对应站点污水站的处理量是多少
答:南大塘处理规模100立方米/天,下畈处理规模25立方米/天,万塘、街边塘、塔子湾处理规模均为75立方米/天。
3、提问4:二次设计图纸需提交至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是指中标后、投标前还是投标时;文件中写不改变设计工艺的前提下可以优化,但是设备附图中工艺设计说明和工艺流程图、技术规格书内容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答:图纸说明及技术规格书涉及设备具体的安装方式仅供参考,投标方根据提供的产品工艺自行考量。
5、提问5:技术规格书内对于100t/d、75t/d、25t/d的污水站配置的电柜尺寸偏小,无法实现功能。
答:投标方根据提供的产品工艺自行考量。
6、提问6:技术规格书中“3电气设备及材料”是单个站点的清单吗“4监控设备”是单个站点的清单吗
答:“3电气设备及材料”是单个站点的清单,“4监控设备”是5个站点的总清单。
7、提问7:技术规格书内有药剂罐,该药剂罐安装区域在哪
答:投标方根据提供的产品工艺自行考量。可集成在一体化设备中或单独设置,单独设置时需布置在设备周边。
8、提问8:技术规格书内核心技术参数要求内如风机等要求变频控制,但是技术规格书清单内未提及,报价时需要补充进去吗
答:投标方报价时需自行考量。
9、提问:五个站点的污水处理设备是否都是地上放置
答复:本项目一般情况下设备是布置在地上的。如工艺需要调整设备布置形式,需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可调整。
10、提问10:技术规范书“8投标方需提供的技术文件”表明投标时需要提供膜组件性能检测报告,那技术规范书其他部分提到的,例如“3.1.1格栅第三条材质:304 不锈钢 (提供材质光谱检测报告)”、“3.3.1 生物反应池第一条结构形式:钢制池体,需提供防腐方案”、“3.5.1 曝气风机第一条、类型:离心风机(需提供节能论证)”、“3.8 消毒单元需提供消毒效果第三方检测报告”、“4.1材料质量中需要提供材料”、“4.3出厂检验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上述提到的材质光谱检测报告、防腐方案、节能论证、消毒效果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是否是在中标后的项目推进中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该问题下列举的“其他部分”报告材料可中标后提供。
答疑内容含截图部分详见“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县****服务中心
广****工程局有限公司
**县建设项目****公司
2026年2月11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史河流域**段水环境﹒﹒﹒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二次答疑澄清文件(二).pdf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史河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公开招标 | 190.0 |
关于史河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史河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的答疑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9.1条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2条款的招标人:“联系人(异议受理人):潘先生”修改为: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潘先生。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中9.2条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3条款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异议受理人):董海贝”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董海贝。
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县****服务中心
广****工程局有限公司
**县建设项目****公司
2026年2月10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史河流域**段水环境﹒﹒﹒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