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部 财政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相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6〕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有意向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闲置存量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申报。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运用2026年度土地储备领域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并纳入2026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市市本级区域内供应的闲置存量土地,包括:**区、**区、**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二、征集范围
2024年11月7日之前供应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并符合以下情形: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
二)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三)已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三、征集时间
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7日
四、征集方式
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征集范围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请在征集时限内填写《**市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及相关申报资料盖章扫描件按宗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资料清单以下均须加盖公章):
1.《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详见附件,每宗地块对应申报一份申报表,如企业有多宗地块,请分开填报)。
2.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3.涉及抵押的,需提供债权人同意该地块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证明材料;涉及查封情形的地块,需提供司法部门同意该地块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553-****291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政通路66号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