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开同**部供****水厂工程(一期)
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开同**部供****水厂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郑发改审设计〔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 ,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开同**部供****水厂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市经开区
2.4建设规模:郑开同**部供****水厂工程规划总规模为100万m3/d,一期建设规模为40万m3/d,供水水质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净水厂工程和配套**管线工程两部分。****水厂工程。净水厂一期建设规模为40万m3/d,净水处理采用“预臭氧+折板絮凝平流沉淀+后臭氧+上向流活性炭滤+砂滤+超滤膜”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工艺。包括生产与附属建(构)筑物、综合管道、地基处理和基坑围护、电气、自控、景观绿化(含海绵城市)、道路和其他附属工程。(二)**管线工程。**配套**干管34297米,其中DN1000-DN1800钢管32769米,DN1600球墨铸铁管1528米,采用顶管、开挖方式敷设。供水范围主要包括经开区**组团、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县及航空港区北部区域。项目总投资额:191953.39 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项目预算:****281.38元、最高限价单价合计:55281.28元
2.7招标范围:郑开同**部供****水厂工程(一期)要求检测的所有检测内容,满足工程需要并经相关行政部门认可,出具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并完成资料和档案成果交付。
2.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约定的全部检测内容。
2.9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并保证通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
2.10安全要求:保证履约过程中,不因自身原因发生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2.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许可使用CMA)。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基础工程类质****净水厂业绩或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市政基础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2.2项目负责人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基础工程类质****净水厂业绩或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市政基础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3.4.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3.4.3近三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2月11日00:00:00至2026年02月25日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n)进行文件获取(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下载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标书代写
4. 找到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进行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公司,****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6. 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潜在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400-****17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潜在投标人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电子标服务
7.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或平台统一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8.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4楼中招联合平台第 七 开标室。
3.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
3.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CA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3.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电子集中解密,唱标结束经主持人、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后进行在线电子签名,投标人应确认开标结果、在20分钟内完成扫码签字(签字人应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同意。
3.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175进行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p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原中路 67 号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371-****06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1号楼13层
联 系 人:马女士、武女士
电 话:0371-****5715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