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1月15日组织了**市**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1-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发布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市**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1-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锅炉项目位于**市**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1-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2#地下车库内锅炉房,建设内容为**锅炉房内设置2台2.8MW的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建筑面积为260m2。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2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沿锅炉房西侧的2#住宅楼北侧墙体爬升至楼顶,烟囱高度为70m,排放口高度高出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3m以上。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系统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系统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委托****抽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水厂处理,待市政管线建设完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水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锅炉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方式减小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锅炉房内软水制备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直接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6日
联系人:郭伟
联系电话:135****9871
联系地址:**市**区西土城路一号院6号楼蓟门壹号
报告-**市**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1-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锅炉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