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利征公告〔2026〕001号)

审批
山东-东营-利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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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2-11
****征收土地公告(利征公告〔2026〕001号)
发布日期:2026-02-11

2026年1月16日,胜利油田2024年度生产及配套设施(**县)项目建设用地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国务院以《****油田2024年度生产及配套设施(**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50号)批准征收土地12.9683公顷(本公告附件)。

二、土地范围

地块范围:北宋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菜于村、北宋村、梁家村、任田村、吴家村、簸箕刘村、褚官村、翟家村、侯王村、前王村。

地块范围:****办事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尹王村。

地块范围:****办事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张窝村、买河村、**庄村、韩大庄村、王家夹河村。

地块范围:明集乡,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张村。

地块范围:盐窝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冯村、前左村。

地块范围:陈庄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陈西村、陈中村、新韩一村、庄科东村、堐西村。

地块范围:汀罗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曹家大滩村、后梁村、罗家村、马场村、前毕村、灶立码头北村、北韩家村、北王家村、毕家咀村、汀**五村。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组织财政部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拨付至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足额拨付至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账户,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保障部门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二)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相关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申请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和本公告直接办理不动产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三)交出土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腾退交出土地。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46-****074,联系地址:**县大桥路160号。


附件:附件.自****油田2024年度生产及配套设施(**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5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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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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