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652
通讯地址:长**斑竹路30号****综合环评股(104室)
邮 编:644300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长**绿色低碳城乡生活污泥**化处理项目 | **省**市长****镇**村 | 山誉宁清(宜****公司 | **** | 本项目位于**省**市长****镇**村,总投资9000万元,拟****处理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有机营养土3万吨,****基地、烟草公司、盐碱化沙化土地改良、居民花卉种植等。 |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采取进出车辆冲洗、湿法作业、车辆封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大气的影响;运营期压滤/掺混/发酵/陈化等工序产生的臭气采用1套“喷淋+生物滤池”设施进行处理后进入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进入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物: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化粪池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生****处理站****工业园****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施工期可回收的****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回收****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点;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废包装材料、废皮带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废布袋、废填料厂家更换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