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大队坂田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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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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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合同金额(元):****893.83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该项目预算计划金额353.692051万元,2025年11月12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251.689383万元,2025年11月27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中标单位****发来《关于变更建议函》,按照招标设计图纸和原物业实际情况,发现原物业存在部分缺陷,一是功能布局不满足营区安全管理规范;二是电路设施老化,存在消防隐患;三是原物业****中队120人使用;四是楼梯夜间无照明设施,易造成夜间出警人员摔伤。现施工单位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变更金额为24.70331万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且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该项目变更审定金额24.70331万元未超过原项目合同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后合同总额276.392693万元也未超过原项目预算计划数353.692051万元,符合上述规定。现拟签订补充合同,签订补充合同后合同总额276.392693万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局****大队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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