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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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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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1111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35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约41.96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1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3-03 |
出租标的地址
| ******1111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台房权证椒字第****8484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无。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王波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07859 |
| 联系地址 |
**市**区工人东路293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35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35万元/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标的物不得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生噪音(废气)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租金实行一年一付,首年租金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 以后各年的租金须在上一付费周期届满日的两个月前付清。 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未出现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情形下,在乙方腾退房屋、办理工商注册住所地迁出并结清应承担费用后,书面提出退款申请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到甲方帐户,开户行:****银行****支行,账户名:****,账号:810********000609。 四、房屋安全责任、使用等有关事项 1、乙方在使用期内,在不改变或损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且符合安全前提下,可作部分装修改造,装修材料和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场管理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消防安全。 3、甲方有权检查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乙方不得拒绝。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房屋的日常修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消防设施购置费等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法律、法规或政策明令禁止的用途。 7、合同期内,乙方未及时承担租金之外的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选择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3日内补足。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2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项目成交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5180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com/TZPT/ |
附件(7)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下载预览
《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