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档案管理用房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11日 15:38 |
| 预算金额 | ¥75.4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02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龚电大道1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80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龚电大道1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80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心档案管理用房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办公用房、 1项、 预算金额 754,5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45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政府办公******局等3个部门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区医保局****登记中心2楼办公,****中心使用1楼办公。2016年我单位从****公司(现更名为****)****登记中心办公用房,总费用为1069.73695万元。因不动产登记、林地确权颁证等档案资料较多,现有办公场所无法满足档案存放需求,****档案馆。为了实现实时数据的快速查找,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登记中心相连的**区玉龙街701号1幢附1号70.38平****档案室,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登记中心档案管理用房采购。****拥有**区玉龙街701号1幢附1号的房屋不动产产权。基于上述因素的考量,该项目的货物提供方具有唯一性,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货物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名称: ****
地址: ******区瑞祥路一段1019号3楼1号
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
无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龚电大道14号
联系电话: 152****8023
2.财政部门联系人: 温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劲松大道90号
联系电话: 0833-****275
****
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