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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93]第5号文)等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现拟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我县实施**龙胜县**河治理工程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报批和取得批复。**龙胜县**河治理工程分为**龙胜县**河治理工程(大罗村至双朗村段)、**龙胜县**河治理工程(**镇至瓢里镇段)两个建设标段。
**龙胜县**河治理工程(大罗村至双朗村段)**护岸4.949km、亲水步道0.212km,治理河道长度6.14km,工程永久占用土地面积5.5亩、临时占用面积20.88亩,土石方开挖回填总量7.45万m3。
**龙胜县**河治理工程(**镇至瓢里镇段)**护岸7.077km,治理河道长度8.05km,工程永久占用土地面积5.26亩、临时占用面积22.68亩,土石方开挖回填总量8.63万m3。
本服务采购意向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3月6日(公示期13个工作日),各意向报名人需在报名截止日2026年3月6日18:00时前提交意向报名材料,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单位项目法人代表无犯罪证明;
3、单位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4、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以及服务合理报价。
采购人邮箱:****@163.com,工作电话:0773-****599。
采购意向人:龙胜各族自****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