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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环境局公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受理日期:2026年2月10日,公示日期:2026年2月10日-2月14日。
电话:0838-****553、0838-****339 地址:**市松花**路8号(****三楼126号市环保局窗口) 邮编:618000
|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项目 性质 | 设置单位 | 论证类型 | 报告编制单位 | 基本情况 | 排污口 位置 | 排污口 类型 | 排放 方式 | 入河 方式 | 废水 排放量(m3/d) | 排放 去向 | 排放标准 | 污染物总量 |
| 1 | **味之****公司入河排污口 | **(补办手续) | **味之****公司 | 论证报告 | **** | 公司主要从事农副食品加工,2020年正式建成投产;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综****处理站(处理能力150m3/d)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 一级厌氧+ 二级厌氧+化学沉淀(化学除磷)+ 一级好氧+ 二级好氧+ 二沉池”工艺。 | 厂界西侧白鱼河左岸 | 工业企业排污口 | 连续排放 | 水泥制暗管 | 106.3 | 白鱼河,下游汇入石亭江。 |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氯化物参考《**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33-2021)表2中盐渍泡菜企业及蔬菜盐渍生产加工设施直接排放浓度限值。 | 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5945t,氨氮不超过0.0319t,总磷不超过0.0064t。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
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