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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国家物流枢纽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贺允横一路、芒令横二路、贺允纵二路、贺允纵三路、贺允纵四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通知书(一)
致:各投标人
德宏(**)国家物流枢纽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贺允横一路、芒令横二路、贺允纵二路、贺允纵三路、贺允纵四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事项如下:
一、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的“信誉要求:②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没有被人社部门认定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标人自行提供****保障部门系统查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及承诺书。”标书代写
全部修改为:“信誉要求:②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没有被人社部门认定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标人自行提供****保障部门系统查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及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继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相关发布内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