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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为技术路线,主要通过资料收集、历史影像核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检等方式,进行项目地块土壤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现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供后续管理参考。本项目地块调查总体结论为:
**县****地块位于****社区迎宾大道北段,坐标E102.****104°、N30.****897°。地块红线面积为3557.99m2,围绕**县游泳馆呈环状,北侧邻时代景城小区,东侧为公路-罗纯山中路,西侧邻****规划局和体育公园,南****体育馆。
调查结果表明:
(1)地块历史
地块在2013年“**4.20地震”后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2013-2015年**县游泳馆建设期间,用作临时配套用地;2015-2018年间作为**县游泳馆的配套停车棚存在;2018年拆除车棚,建设成环游泳馆的城市绿地和人行步道。
(2)地块现状
现状为城市绿地和人行步道,用作县城居民休闲休憩。
(3)周边地块
周边500米范围当前和历史均为县城建成区,主要分布有居民区、街道、学校、****事业单位,周边主要活动类型为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500米范围内无工矿企业、无加油加气站、无机修汽修点等环境风险源分布。
(4)土壤快检
采用系统布点法开展土壤快检,地块内所有点位土壤质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且与对照点处在大致相同浓度水平。总体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分析、用地历史追溯、用地现状踏勘、周边环境风险源的调查,结合土壤快检结果,经综合分析,调查认为,**县****地块:
(1)在历史和当前均为可能的无污染情形,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二阶段工作,土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2)地块的土壤质量满足“体育场馆用地”的开发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