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水厂技改工艺设****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经开区东十路2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包装均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4)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保修保养证书等其他资料。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运输、卸货等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卸货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的冲击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 (6)运输前应做好对设备的保护,以免使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潮、受腐蚀、破损和变形。每个运输箱体上应标明内装物品、订单号和运输编号,吊装点位置及设备重心位置也应在箱体上标明。 (7)乙方应保持现场整洁(运输、保险、装卸等均由乙方负责),并不得损坏甲方厂区建(构)筑物、管道、道路、绿化等设施;如果损坏,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损失无法计算时,按当批次货款的30%支付违约金。 (8)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专用车辆(不得运输其他货物)、相关人员的保险等其他费用;乙方须加强派至现场人员的组织管理,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质量要求3.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原装正品、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所供设备的生产日期是在供货日期之前的 12个月内,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应提供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2 整体项目质保维保期5年,质保维保期从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为保障生产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和设备更新系列项目有效实施,甲方与乙方洽谈供货、安装、质保维保和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方案及措施等事项。 3.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乙方应及时维修。质保维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均免费上门服务,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且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乙方承诺的质保维保期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产品质保、供货进度以及售后服务的,由此引起的工程设备质量问题以及工程进度延误,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3.4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当质保维保期内出现故障响应时间不及时、需返厂修理的情况按下述规定执行: (1)质保维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未按照承诺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故障响应不及时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对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2)质保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返厂维修的设备,自甲方签字确认入场维修之日起,30天(日历日)完成所有设备维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当超过10天(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6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7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经甲方催促整改仍不满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乙方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乙方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合同款作为违约金,并不再进行支付,甲方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3.8 免费提供质保维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3.9 乙方应就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说明。 4.售后服务4.1 系统维护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4)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1)质保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维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备件服务:免费提供质保维保期内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品备件。 (3)乙方应就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说明。 4.5 售后服务内容: (1)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2)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 (3)维修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故障的措施、方法及所需要的时间。 (4)培训方式及内容。 (5)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服务收费标准。 (6)签署实施合同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投标文件中出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原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签实施合同。 (7)其他的服务内容。 4.6 维保服务 乙方在质保维保期内提供设备的维保服务,从整个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维保范围为主要对乙方所供货的设备系统进行维保【****水厂格栅的维保需包含一期预处理所有设备(进水提升泵除外)】,乙方应提供的维保服务应包括检测、故障修复、技术服务咨询等,所需备品配件由乙方提供。 4.6.1 乙方应提供所需维修保养设备的配件及材料的供应、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等相关服务,所有设备维保后均需满足原有设计完整功能及现场使用要求。如由于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保养义务的,导致设备损坏或无法正常运行,耽误生产工艺正常运行12小时以上,视为乙方违约并需赔偿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损失。 4.6.2 维保服务具体内容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设备的维修保养手册、乙方出具的设备维保方案和相关的行业规范进行: 维保方案相关要求见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6.3质量要求及维保服务,第7项”。 5.其他要求5.1 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原设备的拆运保管 (1)乙方须全部负责完成对本采购项目货物(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装卸、现场搬运及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期服务,以及原设备的拆运、保险及保管等工作。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验收前的保管和相应的费用。 (2)拆卸及安装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加班费、水电费和燃料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不含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调试、试运行产生的电费);调试合格后,设备能正常运行,出具验收报告。 (3)乙方应为自有人员购买保险,乙方发生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送达产品、安装调试以及原设备的拆运,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和甲方及采购甲方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5)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原设备的拆除和运输,不能暴力拆除和运输原设备,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并按甲方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完毕,应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6)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部件、材料等物品应进行详细记录直至安装场地符合设备安装及运行条件,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施工完成前乙方负责更换下来设备、零部件、材料等物品的储存、保护、移运等工作及费用,施工完成后一起交给甲方。 (7)乙方须加强新设备的运输、保险及保管、安装调试和原设备的拆运、保险及保管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涉及特种作业的要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上岗。 (8)乙方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9)乙方需要对安装及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机油、废柴油、废抹布及油漆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不得遗留在厂区内。 (10)乙方应负责新设备安装和原设备拆除的施工计划、协调、人力调配及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还应设现场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原设备拆除、安装现场测量、安装质量检查认可等。 (11)乙方应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施工机械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12)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施工队伍自备,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不得随便存放。 (13)乙****施工队伍)的疏忽、违约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14)乙方现场施工不能损坏厂区光伏设备和地下电缆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图纸、PLC程序备份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5.2 培训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达到掌握产品的调试与使用方法等目的。 (2)乙方在现场调试时,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由乙方负责师资及教材,由甲方提供场地并负责组织实施。 (3)乙方应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免费培训。 5.3 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提交 5.3.1 乙方中标后需提交的资料和要求 (1)提供的资料应包括: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及安装精度规定及运转前调试程序和检测要求等。 (2)提供设备安装布置详图,应画出设备的平面及剖面图,与土建或相关联接以及其他一切附件的装配关系;设备基础要求包括安装基础的最大载荷(动载荷+静载荷)、所有的功能尺寸以及安装、运行及维修所需的最小空间。 (3)提供的电气设备接线图应包括主接线、二次接线等接线图;提供的电机参数应包括额定功率、额定电流、启动电流、功率因素等。 (4)提供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图,包括电缆信道、设备信道、维修周期等要求。 (5)如设备控制箱采用PLC控制器进行联动或逻辑控制,则应提供输入/输出信号表和控制逻辑图。 5.3.2 提交资料的基本要求 (1)以上资料在合同生效后2周内提交甲方。 (2)乙方所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均应以中文为准,涉及英文版本的均应翻译成中文。 (3)所有技术文件应打印在A4纸上,并装订成有塑料封面或类似材料做成的册子或硬质文件夹中。 (4)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均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制(SI制)。 (5)所提交的工艺设备设计、安装总图以及电气、仪表设备图纸均需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文件及图纸应是清晰的、完整的,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文件、图纸,甲方可拒收。乙方应立即准备提交新的文件和图纸,直至甲方满意,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图纸应具有合适的比例。 (7)乙方在收到甲方对所提供文件的评注后,应重新修订这些文件直到甲方满意。若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应补齐这部分文件。由于乙方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或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的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应书面提交6份所要求的正式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时以电子格式提交给甲方,包含以上资料的技术文件2份光盘或U盘,其中电子文档应为office、PDF和CAD格式的文件。 5.3.3 图纸和资料的补充和修改 (1)有关设备的补充资料也应及时提交甲方,如由于提供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的延误)全部由乙方负责。 (2)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乙方均是严格的规定,乙方应遵守这些规定。但乙方也可根据自己提供的设备对设计单位的图纸提出必要的改动建议,但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审核通过、甲方同意后实施。 5.4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手册 (1)乙方中标后应当提供设备运行和保养手册。 (2)全部运行和保养手册,应当按照下述要求,适当地进行装订成册: 1)全部文字应当用中文,所有尺寸和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制(SI制)的。 2)手册的版面尺寸应当是A4尺寸,所有的资料应当放大或缩小(照相法)到这个尺寸,如有的图纸因缩小而看不清楚,此时可允许图纸进行折页,使能装订成一本。 5.5 技术服务 (1)乙方应提供免费培训。免费现场培训,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以便甲方培训操作、维修人员,使之能熟练的操作该设备。要求乙方派有资格的技术人员指导并制定培训内容。通过技术培训,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掌握操作和熟练应用各种应用软件,能较熟练地调整工艺和及时处理各种故障。乙方应建立长效的人员培训保障机制,以满足甲方人员培训的要求。 (2)乙方应有核心/****中心,应有备品备件库。在提出维修要求后,能在4小时内作出维修响应并到达甲方指定现场。 (3)乙方应保证长期提供优惠服务,以优惠价格及时提供仪器维修所需备件并负责技术服务。保证所购设备和仪器正常使用10年以上的备品备件。 (4)质量标准:符合市场公认的认证标准,由乙方提供相应编号。 (5)乙方所投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测标准,规范,并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5.6 其他 5.6.1 合同技术文件要求 (1)提供设备的检验证书、性能检测记录或报告,以及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书。 (2)主要零部件、元器件的检验由乙方进行并出具合格证。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协调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电气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自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 (4)合同生效2周内,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所必需的技术文件(中英文对照,复印件)两份,电子文档应包括office、PDF和CAD格式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结构原理图和结构说明图;电气部分说明(包括设备电气原理图、电气连线图及相应的技术手册);基础尺寸图(屏柜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布置图(外形尺寸、设备布置、设备型号及柜重量);维修技术手册及机械和润滑图纸;设备操作手册。 (5)开箱资料:除了上述图纸资料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运行、维护、调试的说明书、合格证、设备清单等资料以及乙方详细联系方式和地址。 5.6.2 货物标准及规范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执行的通用标准、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范,并按标准及规范对设备进行设计优化、制造、出厂检验。 (2)乙方提供的制造标准应等同或高于合同乙方应提供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也应等同或高于乙方以往提供给同类设备的制造标准,同时还应等同或高于设备说明书、图纸上所规定的内容及标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的标准、规范,应包含这些设备的质量保证以及甲方检查和验收所必须的判断基准。 (4)标准和规范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前述的国家、行业、企业及制造标准、规范一式2份。 5.6.3 项目实施细节、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乙方投标文件的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5.6.4 设备安装单位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件。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2.付款方式: 2.1收款账户:收款人名称、****银行、****银行账号: 账户:**** 开户行:****公司**星沙支行 银行账号:8111 6010 1230 0834 218 银行行号:302****40202 2.2付款方式:分期 (1)本合同设置预付款,支付方式为分批次,累计费用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次设备的预付款; (2)最后一批次供货完成,且所有批次供货到货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到货设备相应合同金额的50%; (3)所供设备正常运行、参数符合甲方要求,验收、投运三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所供设备及对应工程量的合同金额的90%; (4)在整体验收、投运一年后,该项目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所供设备及对应工程量的合同金额的100%。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1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税率调整,按照不含税价不变原则进行结算)及采购文件中有关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已提交过的相关技术资料无需重复提交)和付款申请后,甲方才予以付款,如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暂缓费用的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和发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 2.3采用双控账户支付 收款账户: ****银行泉塘支行(****:820********312760)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现场条件安排乙方实施上述项目,从甲方发出第一次供货通知之日起累计施工时间180天(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如工程需要延迟应以接到甲方发货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开发区****水厂、****水厂内。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①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及乙方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甲方的测试要求进行。甲方代表有权参与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甲方验收时审查。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②设备验收在甲方单位的安装地点进行,分别进行设备、各种功能和要求验收,试样测试的验收等,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乙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系统调试和性能测试,型式试验和调试期间所需要的耗材、水电费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含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调试、试运行产生的电费)。 ③该项目需进行测试验收。推流器、搅拌器、格栅、旋流沉砂设备等在满负荷连续运行72h后,各材料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参数保持正常,无故障、无报警等异常情况。验收检测过程中一项或多项不符合将视为验收不合格。 ④乙方所提供设备质量应稳定可靠,保证生产正常持续运行,关键设备出现问题须实时响应维修,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生产不能稳定运行,将根据后果采取不予验收、扣除货款、扣除质保金等措施并追究法规责任与损失。 ⑤设备设施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能保证设备正常持续稳定地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①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系统设计、运输、装卸、保管、转运、安装、旧设备拆除、布线、防腐、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等所有货物伴随服务,以及技术响应、操作培训、系统质保维保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售后及相关服务。 ②设备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乙方应负责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合同设备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和培训。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由乙方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和培训,安装、调试和培训所需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自备。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①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4套,包括装修货物布置图、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②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制造厂家专职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③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最终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6)履约验收标准:采取分期/分项验收 ①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产品质量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关于产品质量及项目验收标准的相关承诺(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的最**求为准),若产品的功能与招标文件、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不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②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2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无法满足功能需求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组织的验收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①乙方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设备出厂检验标准;技术**与服务说明;维修服务的能力;为甲方培训人员的能力及方法;长期提供配件的能力及渠道;售后服务的响应能力及速度 ②无论甲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③无论甲方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甲方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订了制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6.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须提供合法的授权使用证明。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6.3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参与此类侵权指控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所受损失及弥补纠正侵权产品等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因指控甲方侵权导致甲方败诉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追加赔偿金。 6.4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目的。如发生类似情况,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追加赔偿金。 6.5 合同项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的报告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查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 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留存,并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5. 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务,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6. 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7.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8.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实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 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设施产生干扰。 1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单位施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按时完成。 12. 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3. 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延期超过30天或不按甲方现场条件安排进行施工累计次数超过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 乙方因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或软件运行不正常等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损失、设施更换成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费、鉴定费、第三方索赔款、行政罚款、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5 乙方应确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给甲方及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6 乙方应确保开发软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且开发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由甲方所享有。若因乙方开发的软件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7 乙方提供的产品未响应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最**求、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材质以次充好、规格参数及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2次仍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8 设备正式投运(试运行)后,乙方提供的产品仍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瑕****处理厂生产产能造成影响的,按对应设备分项价款*10%的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一次性扣除;乙方提供的产品仍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处理厂生产产能造成影响的,按对应设备分项价款*10%+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一次性扣除。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数据向乙方发出违约金扣除通知,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 质保维保服务期间,乙方未按投标维保服务方案执行维保服务的(包括不限于:服务响应不及时、维修效果不达标、定期维保义务未履行、备件供应违约、人员操作不合规等),视为违约,甲方按单次1万元/点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处理厂造成产能影响的,按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 设备质保维保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设计工况条件下损坏,且多次维护维修达不到设计规定要求的(如污染物去除率、处理量、运行参数、稳定性、环保合规不达标等),仍视为甲方设备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处理厂造成产能影响的,按实际影响产能(单位:吨)*1.96元/m*10的违约金在质保维保金中扣除;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1 其他乙方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无法按照中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编制的方案提供对应的服务的,按1万元/点进行违约金处理,从质保维保金中扣除。
特别说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无需支付剩余货款。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 6.双方应承担各自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2.2 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甲方因项目实际,须调整采购设备、材料数量,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双方可根据乙方所报单价及实际数量,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甲方行使解除权情形的除外)。 (4)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2.3 合同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4 合同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终止或解除并不影响双方合同附随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2月04日 合同订立地点:**省**县。 14.5 其他说明 (1)本合同送达条款适用于双方各类通知、合同等及就该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双方有效送达地址及司法送达地址,双方之间所有文件经签收当日或被退回次日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2)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采取专人递送、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专人递送以送达给对方后视为送达;特快专递在寄出后(以邮戳为凭)第5日视为送达,拒收或退回,均以寄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箱、微信发送的,以发送成功时视为送达。 (3)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文件、技术秘密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目的。如发生类似情况,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货物的现场卸货、移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验收合格、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7)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协调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电气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自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 (8****公司****水厂、****水厂为需求部门,负责合同签订后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到货、施工、安装、变更、调试、验收、付款和质保等在内的合同履约事宜。乙方应积极联系甲方需求部门,就本合同相关内容履行实施。 (9)特别说明: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对方地址送达,一方向对方指定联络人手机或电子邮箱发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亦视为已送达对方。本合同履行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胡坤,手机号:150****3888,邮箱:****@qq.com。乙方指定联络人姓名:吴倩,手机号:177****2894,邮箱:****@126.com。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或变更指定联络人,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联络人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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