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金胡杨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综合体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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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胡杨****公司商业综合体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县金胡杨****公司商业综合体机电装修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 ****)
一、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现变更为:
1.企业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②原招标文件中商务标评审标准
1.投标人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 5 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之外,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得 5 分,最高 25 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建筑面积达到 40000㎡且设计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200 万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等关键信息,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现变更为:
1.投标人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 5 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之外,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得12.5分,最高 25 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建筑面积达到40000㎡且设计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等关键信息,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县
联 系 人:刘品卓
电 话:159****917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领海大厦1905A
联 系 人:贺世静、牛树生、杨若煊
电 话:133****691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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