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需要的汾湖人家五期垃圾分类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汾湖人家五期垃圾分类房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元)
5.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单位通知20天内完**装、调试、检测并验收合格,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6.招标需求:为提升汾湖人家五期的环境卫生,需采购6座垃圾分类房(包括电路系统、广告宣传、垃圾桶48个)。(具体见第四章招标书)。
7.验收标准: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8.质保期:项目从竣(完)工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4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加项目招投标事宜。
3.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注:以上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上述材料应齐全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其拒绝获取文件。
4.文本费:伍佰元整(500元/份)
四、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市**区体育路988号科建大厦204室
联系电话:0512-****8128/****4900 联系人:王剑峰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4日13: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汾湖高新区芦墟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税务大楼)1103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政府网、中国招投标网
2.有关该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朱干强 联系电话:0512-****2220
地址:**市**区黎里镇**路218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区体育路988号科建大厦204室
联系人:王剑峰
电 话:0512-****4900 ****8128 传真:0512-****8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剑峰 联系电话:0512-****4900 ****8128
汾****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