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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586
传 真:0743-****068
通信地址:**县武溪镇人民路62号
2026年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年产4000吨智能化迷迭香提取物生产线以及附属设施项目 | 州环评(**)〔2026〕1号 | 2026年2月11日 |
| 2 | 年产9000吨大豆磷脂油粉的生产线建设项目 | 州环评(**)〔2026〕2号 | 2026年2月11日 |
附件:1.****关于年产4000吨智能化迷迭香提取物生产线以及附属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年产9000吨大豆磷脂油粉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