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沟尾矿库回采及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刘家沟尾矿库回采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刘家沟尾矿库回采及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省**县茨达镇大陆槽村四社
4、建设内容:项目回采总量115.41万t,回采和综合利用规模40万t/年,回采年限3a。回采主要建设内****泵站、**输送管道、**左支沟挡水坝、坝面覆土及附着物剥离,**监测系统及回采设备采购等。综合利用利日现有选厂,将回采尾矿和原矿配矿后进行再选。
5、投资规模:总投资3126.09万元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承担。
6、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2008年12月,开展**大陆槽稀土矿采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于2009年2月1****保护局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43号),建设内容包括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和硐采(深凹露天开采),选厂生产工艺采用重-磁-浮选工艺。矿山采矿生产能力为26万吨/年,拟定露天开采16万吨/年,硐采(深凹露天开采)10万吨/年。选厂年处理26万吨原矿,提取稀土精矿8232吨;配套建设1座排土场,容量119万m3,配套建设1座刘家沟尾矿库,容量161万m3,2011年8月12****保护厅的验收意见(川环核验[2011]30号),目前该项目已停产,刘家沟尾矿库已销库,刘家沟排土场已停用;2013年12月,开展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回收锶、钡及其它伴生有价元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于2013年12月29****保护局的批复(凉环建审[2013]199号),对稀土选矿工序产生的尾矿进行再选,回收锶(天青石)、钡(重晶石),技改设计处理能力为25万t/a,2015年10月9日取****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意见(凉环验[2015]7号)。
2021年4月**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中心)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结通知书。
2024年8月编制完成《****大陆槽稀土矿矿产**综合利用7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露天开采基建工程、稀土及萤石和锶钡伴生矿产综合回收选厂技改工程建设、地下开采基建工程、相关设备购置与安装。采选矿规模从18万吨/年扩至70万吨/年,仅对一期70万吨/年露天开采工程、选矿工程进行评价,二期地下开采另行环评。该项目已于2025年7月建成,目前正常生产,于2025年10月28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4—****55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9381
电子邮箱:****74148@qq.com
联系地址:**市天府大道1288****中心4栋11楼
邮编:610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