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7年12月5日,****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自主开展了国电电力**** 10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委托****编制完成了《国电电力**** 10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司编制完成了《国电电力**** 10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国电电力**** 10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于2026年2月10日在**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 国电电力**** 10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监理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等组成。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内容,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国电电力**** 10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国电电力**** 10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网(http://www.****.cn/)”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敬请各单位、团体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