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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9年8月20日办理“金鹿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072号),并于2024年7月9日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现你司再次提出变更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及部分附图。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072号)及泉资规审〔2024〕99号文的建设规模由“计容总面积80574.81㎡,其中办公32352.07㎡、公寓23692.64㎡、酒店23829.86㎡、公共设施700.24㎡(消防控制室兼监控室94.86㎡、高低压配电室605.38㎡);不计容总面积29432.11㎡,其中地下室26519.78㎡、避难空间2912.33㎡。”变更为“计容总面积80584.44㎡,其中办公32068.62㎡、公寓23542.58㎡、酒店24229.97㎡、公共设施743.27㎡(消防控制室兼监控室91.94㎡、变配电室199.09㎡、公共配电间66.69㎡、配电室和开关站338.57㎡、酒店消控室46.98㎡);不计容总面积28929.07㎡,其中地下室26522.5㎡、避难空间2406.57㎡。”
二、同意核发变更文本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072号)的附件,其余内容不做改变。
三、修改的设计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执行。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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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