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2月,受****管理委员的委托,****承担“**县固废垃圾**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县固废垃圾**化利用项目
选址:本项目位于**地区**县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700m2,总建筑面积29043.47m2,**1#垃圾分类厂房,建筑面积均为4350.22m2,独立基础,轻型门式钢架;2#地块有机****中心,建筑面积5766.4m2,独立基础,轻型门式钢架;3-1#地块生****中心,建筑面积均为3298.55m2,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3-2#地块生****中心,建筑面积4550.1m2,独立基础,钢框架+门式钢架;4#物料分选储藏区(丙类库房),建筑面积均为4624m2,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5#地块生活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298.4m2,独立基础+防水筏板,钢筋混凝土框架;6#建筑垃圾处置间,建筑面积3055.8m2,独立基础,轻型门式钢架;大门2座,建筑面积均为50m2,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室外工程均包含烟囱1座、室外围墙、大门、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及室外电气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管理委员
联系地址:****津和路3号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96****0103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991-****95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管理委员
2026年2月11日
作者(物语,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2-11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