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濑溪河下游增氧驱动水质修复项目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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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濑溪河下游增氧驱动水质修复项目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区濑溪河下游增氧驱动水质修复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区濑溪河下游增氧驱动水质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 系 方 式:郑荣周(189****152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高新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66号2幢5-3号 联 系 方 式:王志刚(189****75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质保期限:自交货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年。 2.保修范围: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除外。 3.服务措施: (1)电话咨询。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并开始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在技术升级可用时立即通知甲方,并在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4.质保期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以成本价提供售后服务。 服务要求: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装调试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八、验收组成员:郑荣周,胡长丽
九、验收意见:********政府采购网实施的**区濑溪河下游增氧驱动水质修复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濑溪河下游增氧驱动水质修复项目-微纳米曝气设备-合同.pdf
成交通知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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