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边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基本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庄边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基本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1、****商贸有限公司 2、莆****公司 3、****商贸有限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 :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02月11日~2026年03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间)。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6.2.1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6.2.2邮件方式报名: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或以货到付款形式寄出,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可能产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等一切风险。所有费用为一次性购置及服务成本,无论投标人后续是否提交投标文件,所支付款项均不予退还。
7、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上午09:3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开标地点:**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省**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和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市**区
邮编:3511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0011
12、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
邮编:3511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52****6865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庄边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基本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
否 |
1批 |
168550元 |
按照(莆财购〔2020〕13号)《****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七)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
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