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海润街道长湾村异地搬**置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要求,依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
| 项目名称 | **县海润街道长湾村异地搬**置房 | |||||
| 建设单位 | **** | 设计单位 | ****公司 | |||
| 建设位置 | **科技城XE-02-01-12-1地块 | |||||
| 主要变更内容 | 建筑面积(变更前) | 总建筑面积38773.9平方米(其中地上27717.62平方米,地下11056.28平方米)。 | 建筑面积(变更后) | 总建筑面积38698.78平方米(其中地上27643.82平方米,地下11054.96平方米)。 | ||
| 说明 | 该项目已于2023年9月1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要求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主要变更内容详见本公告。****开发区自然**所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变更后主要图纸。 | |||||
| 公告单位 | ****规划局 | |||||
| 公告期限 | 从2026年2月12日起到2月24日止 | |||||
| 公告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6年2月24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 1、联系电话:****0515。2、联系人:章先生。 3、来信请寄:******所,邮编:317100 | |||||
****规划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