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2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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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2026年2月11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5000标立方米/小时 天然气制氢装置改造项目 | **** | **市** | **** | 项目性质为**,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1座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主要**接触气浮装置、厌氧池、氧化池、MBR膜池、**池、污泥池。2.公辅工程包括加药设备间、污泥脱水设备间、供水、供电、供暖等工程。3.依托工程包括粗格栅、调节池、净水池、事故池、办公楼、进水泵房、进水监测间、出水监测间、外输泵房、中水回用管网、排水管网等,****处理厂。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等污染防治工程。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粗格栅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等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泥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等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厌氧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MBR膜池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臭气、甲烷。采取池体全封闭、加强厂区绿化、定期进行消毒及杀灭蚊、蝇、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甲烷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25年第24号)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板框压滤机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污泥脱水过程产生的压滤废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厂进水水质,不得接纳重金属及有毒有害、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粗格栅、调节池、事故池、气浮装置、厌氧池、接触氧化池、MBR膜池、**池、污泥池、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和生活垃圾运至****填埋场处置;废MBR膜和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利用;PAC、PAM、乙酸钠、工业葡萄糖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次氯酸钠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污泥应开展危废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运至****填埋场填埋。污泥在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 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