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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006MA19D7M74U | 建设单位法人:丁维刚 |
| 史桂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建三江迎宾路335****中心楼616室 |
| 三江昊农业观光种、加、销一体化产业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_002-粮食及饲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514-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管理局**农场十七作业站建饶公**侧 |
| 经度:132.8826 纬度: 46.982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30 |
| 佳环承诺环评审〔202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176.5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3006MA19D7M7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3006MA19D7M74U | 验收监测单位:**世纪****公司 |
| ****0800MA195TT086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426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管理局**农场十七作业站建饶公**侧。****农场主城镇东北方15公里,建饶公路(乡道406)路旁。 **省三江昊米业有限公于2018年编制《**** 30 万吨稻谷综合加工及仓储项目环评报告表》,2018年4月11日,****保护厅****保护局下发《关于**** 30 万吨稻谷综合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黑垦环审【2018】9号),取得意见后,****2018年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企业发生变化,主体工程内容发生调整,与黑垦环审【2018】9号文件所批复内容不符,因此****于2020年4月重新进行《三江昊农业观光种、加、销一体化产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本次验收针对《三江昊农业观光种、加、销一体化产业项自》进行整体验收。 原料仓库 本项目选用7座保温**仓,占地面积77085m2,****粮库,**仓总仓储能力为30万吨。项目配套移动式的输送、清理、入仓和出仓设备,可实现粮食的接收、输送、清理、入仓、出仓、发放和倒仓等多项作业功能。 生产车间及库房 1栋3层,占地面积10517m2,建筑面积21743㎡。生产能力为日加工1000吨水稻生产线一条,年加工稻谷30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自衡式振动筛、重力分级去石机、砻谷机、谷糙分离器、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及色选机等。车间半封闭车间,车间划分为原粮临储区、生产区(稻谷加工间、通风除尘间、包装间)、成品暂储区、辅助生产区(控制室、参观廊、空压站、成品及副产品周转间、包装材料周转间)及****办公室、生活间等)三大部分。 稻壳加工车间及燃料库 1栋,占地面积168m2,建筑面积198m2。半封闭车间,内含稻壳储仓2座,有效容积1000m3,稻壳生物质燃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生物质燃料5.4万吨,外售4.5万吨,自用0.9万吨。生产设备主要有永磁磁选筒、螺旋喂料器及模辊成型机等。 办公楼 1栋4层,占地面积1342m2,建筑面积5269.85㎡。 车库 1个,占地面积1360m2,建筑面积1360㎡。 秤房 1个,占地面积24m2,建筑面积40.41㎡。 门卫 建筑面积38.88m2,单层。安全警卫。 地上衡基础 占地面积120m2 道路及晒场 2210m 备件库(资材库) 建筑面积3457.56㎡。设备零配件、耗材、检修装备、包装材料存放。 修理间 占地面积306m2 烘干塔及控制间 占地面积180m2,建筑面积180m2,**烘干塔2座及配套热风炉房,原粮烘干能力1000t/d,烘干塔年运行300d。年烘干粮食20万t。10t/h生物质热风炉2台,年燃自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量6000t 供热 自建锅炉房428.04m2,1台2.8MW生物质锅炉,,年燃自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量3000t。采暖期按180天,烟囱高度为35m,上口直径0.8m。除尘装置选择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5%。 供水 来自**水井,本项目用水量为750t/a。 排水 办公楼排水排入自建的一座50m3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供电 ****农场电网 消防泵房 建设消防泵房72m2,消防水池可接纳消防水1000m3。 废水处理 设置50m3防渗化粪池2座,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理热风炉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经18.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塔自带盖板式除尘,并设置罩网(去除效率约70%);烘干塔加设底部围挡盖板,对麸皮进行有效收集,防止飘散。大米生产线设置集气装置,二级除尘装置(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共20套。生物质锅炉房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5%)处理后,经高35m的烟囱排放。 降噪措施 隔声门窗、墙体附加吸声材料、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减振、消声 固废处理 集中收集杂物、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草木灰集中收集外卖肥料;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米糠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管理局**农场十七作业站建饶公**侧。****农场主城镇东北方15公里,建饶公路(乡道406)路旁。 **省三江昊米业有限公于2018年编制《**** 30 万吨稻谷综合加工及仓储项目环评报告表》,2018年4月11日,****保护厅****保护局下发《关于**** 30 万吨稻谷综合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黑垦环审【2018】9号),取得意见后,****2018年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企业发生变化,主体工程内容发生调整,与黑垦环审【2018】9号文件所批复内容不符,因此****于2020年4月重新进行《三江昊农业观光种、加、销一体化产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本次验收针对《三江昊农业观光种、加、销一体化产业项自》进行整体验收。 原料仓库 本项目实际建设2座**仓,占地面积23706.3m2,****粮库,总仓储能力10万吨。项目配套移动式的输送、清理、入仓和出仓设备,可实现粮食的接收、输送、清理、入仓、出仓、发放和倒仓等多项作业功能。 生产车间及库房 1栋3层,占地面积10517m2,建筑面积21743㎡。生产能力为日加工150吨水稻生产线三条,年加工稻谷4500吨。主要生产设备有自衡式振动筛、重力分级去石机、砻谷机、谷糙分离器、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及色选机等。车间半封闭车间,车间划分为原粮临储区、生产区(稻谷加工间、通风除尘间、包装间)、成品暂储区、辅助生产区(控制室、参观廊、空压站、成品及副产品周转间、包装材料周转间)及****办公室、生活间等)三大部分。 稻壳加工车间及燃料库 1栋,占地面积168m2,建筑面积198m2。半封闭车间,内含稻壳储仓1座,有效容积1000m3,稻壳生物质燃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生物质燃料600吨,均自用。生产设备主要有永磁磁选筒、螺旋喂料器及模辊成型机等。 办公楼 1栋4层,占地面积1342m2,建筑面积5269.85㎡。 车库 1个,占地面积1360m2,建筑面积1360㎡。 秤房 1个,占地面积24m2,建筑面积40.41㎡。 门卫 建筑面积38.88m2,单层。安全警卫。 地上衡基础 占地面积120m2 道路及晒场 2210m 备件库(资材库) 建筑面积3457.56㎡。设备零配件、耗材、检修装备、包装材料存放。 修理间 占地面积306m2 烘干塔及控制间 占地面积180m2,建筑面积180m2,**烘干塔1座及配套热风炉房,原粮烘干能力500t/d,烘干塔年运行30d。年烘干粮食5000t。10t/h生物质热风炉1台,年燃自产生物质成型燃料。 供热 自建锅炉房428.04m2,2.1MW生物质锅炉,供热面积20246.61m2,年燃自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采暖期按150天,烟囱高度为35m,上口直径0.8m。除尘装置选择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5%。 供水 来自**水井,本项目用水量为750t/a。 排水 办公楼排水排入自建的一座50m3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供电 ****农场电网 消防泵房 建设消防泵房72m2,消防水池可接纳消防水1000m3。 废水处理 热风炉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经18.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塔自带盖板式除尘,并设置罩网(去除效率约70%);烘干塔加设底部围挡盖板,对麸皮进行有效收集,防止飘散。大米生产线设置集气装置,二级除尘装置(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共21套。生物质锅炉房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5%)处理后,经高35m的烟囱排放。 降噪措施 隔声门窗、墙体附加吸声材料、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减振、消声 固废处理 集中收集杂物、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草木灰集中贮存于灰渣间,农耕时节由农户运走作为肥料使用;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米糠外售。 |
| ①实际存储能力减小,**仓数量减少; ②生产线总生产能力减小,年加工大米能力减小; ③稻壳仓1座,年生产物质燃料600吨,均自用,不外售; ④烘干塔数量、烘干能力、烘干天数、热风炉数量均减小; ⑤锅炉吨位、采暖天数均减少; ⑥草木灰集中贮存于灰渣间,农耕时节由农户运走作为肥料使用; 综上,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函[2020]68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大米加工生产过程中在清理过程,砻谷工段,碾米工段,抛光、色选、包装工段均会有粉尘产生。大米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首先进入旋风除尘器进行第一级除尘,然后再由二级除尘装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过滤,除尘后经生产车间屋顶无组织排放,粉尘在厂界的浓度贡献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大米加工生产过程中在清理过程,砻谷工段,碾米工段,抛光、色选、包装工段均会有粉尘产生。大米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首先进入旋风除尘器进行第一级除尘,然后再由二级除尘装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过滤,除尘后经生产车间屋顶无组织排放,粉尘在厂界的浓度贡献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结论 本工段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尘、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大米加工产生的粉尘、生物质锅炉烟尘及食堂油烟。 (1)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共设置2台10t/h热风炉,热风炉燃用生物质,年使用量为6000t。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 (2)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 烘干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本项目共烘干粮食20万t。粮食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量约为20t/a,烘干塔自带盖板式除尘,在烘干塔设置罩网,去除率约为70%,并对烘干塔加设底部防尘围挡盖板,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在厂界的浓度贡献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大米加工工艺废气 本项目大米加工生产过程中在清理过程,砻谷工段,碾米工段,抛光、色选、包装工段均会有粉尘产生。大米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首先进入旋风除尘器进行第一级除尘,然后再由二级除尘装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过滤,除尘后经生产车间屋顶无组织排放,粉尘在厂界的浓度贡献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生物质锅炉烟气 本项目采用1台2.8MW生物质锅炉,每年使用企业自产成型生物质燃料3000t,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标准要求经高35m的烟囱排放。 (5)食堂油烟 本项目厨房油烟所以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量为14.4kg/a。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所排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排放污水、锅炉排污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软化水制备排放污水和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生物质炉灰降尘,不外排。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①在规划设计时应合理进行布局,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应尽量远离厂外敏感目标及厂区办公区,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如订货时向设备制造商提出噪声限制要求,使设备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③设备安装时,应考虑对噪声较大的车间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 ④对高噪声源的动力设备,在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的基础上,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 ⑤车间内所需通风设施在选用低噪声型的基础上,应对风机出口加装高效消声器; ⑥鼓引风机加装进出风口消声器和隔声罩,安全阀设置高效抗性消声器; 采取上述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产生较大影响,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烘干工段固废 烘干塔板式除尘器收尘2.1t/a,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处置效率可达 100%。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产生量为13.5t/a。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加盖),分类收集、及时清运,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可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处置效率可达100%。 (3)废包装袋本项目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4)大米加工工段固废 大米加工工艺废气布袋除尘器收尘44.55t/a,去石、除杂等过程产生的杂质0.3万t/a,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米糠产生量为2.4万t/a,外卖综合利用;有色米和碎米产生量为0.69万t/a,外卖综合利用。 (5)锅炉房固废 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物质燃料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采用1台2.8MW生物质蒸汽锅炉为厂区供暖,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炉灰其属于草木灰,本项目燃烧的生物质灰分含量取10%,因此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草木灰产生量为300t/a,草木灰是一种效果较好的有机肥,可以定期外售作为农作物生产的肥料。 (6)热风炉固废 本项目采用的生物质热风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物质燃料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共设置2台10t/h热风炉,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热风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年使用量为6000t。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炉灰其属于草木灰,本项目燃烧的生物质灰分含量取10%,因此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草木灰产生量为600t/a,定期外售作为农作物生产的肥料。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三江昊农业观光种、加、销一体化产业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齐全,完整。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和规定提出了竣工验收申请。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热风炉除尘器前颗粒物监测值在925~1120mg/m3之间、二氧化硫监测值在65~71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54~291mg/m3之间。除尘器后颗粒物监测值在19~21mg/m3之间、二氧化硫监测值在72~79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74~290mg/m3之间,烟气黑度(林格曼级)为1。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8.1%,除尘器后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生物质锅炉除尘器前颗粒物监测值在836~881mg/m3之间、二氧化监测值在105~120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76~294mg/m3之间。除尘器后颗粒物监测值在18~19mg/m3之间、二氧化硫排放监测值在113~135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77~293mg/m3之间,烟气黑度(林格曼级)为1。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7.84%,除尘器后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值在ND~0.467mg/m3之间,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昼间监测值在昼间50.4~54.3dB(A),夜间40.4~4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办公楼排水排入自建的一座50m3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6、验收监测期间,集中收集杂物、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草木灰集中贮存于灰渣间,农耕时节由农户运走作为肥料使用;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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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热风炉:布袋除尘后经27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 热风炉:布袋除尘后经27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热风炉除尘器前颗粒物监测值在925~1120mg/m3之间、二氧化硫监测值在65~71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54~291mg/m3之间。除尘器后颗粒物监测值在19~21mg/m3之间、二氧化硫监测值在72~79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74~290mg/m3之间,烟气黑度(林格曼级)为1。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8.1%,除尘器后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 |
| 2 | 生物质锅炉房:经布袋除尘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 | 生物质锅炉房:经布袋除尘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 生物质锅炉除尘器前颗粒物监测值在836~881mg/m3之间、二氧化监测值在105~120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76~294mg/m3之间。除尘器后颗粒物监测值在18~19mg/m3之间、二氧化硫排放监测值在113~135mg/m3之间、氮氧化物监测值在277~293mg/m3之间,烟气黑度(林格曼级)为1。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7.84%,除尘器后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 | |
| 3 | 生产车间:二级除尘: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4套;烘干塔:烘干塔自带盖板式除尘,并设置罩网,加设底部围挡盖板,2套;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 生产车间:二级除尘: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4套;烘干塔:烘干塔自带盖板式除尘,并设置罩网,加设底部围挡盖板,2套;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套;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值在ND~0.467mg/m3之间,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限值。 |
| 1 | 隔声门窗、墙体附加吸声材料,选取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减振、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 | 隔声门窗、墙体附加吸声材料,选取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减振、消声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昼间监测值在昼间50.4~54.3dB(A),夜间40.4~4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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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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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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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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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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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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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