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集团****公司拟部分厂房进行公开招租,现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地点: 位于**高新区**东路502号北侧院内,厂房第三层原原料仓库,面积约1650平方米。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有过类似评估业绩,并有能力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一名企业报名;
(7)不允许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将本次比选合同分包或转包;
(8)不接受联合体。
五、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相关业务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类似资产评估业绩;
(5)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6)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8)比选申请文件签署人合法身份证明;
(9)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明细。
(10)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逾期送达或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11)根据评分细则可补充相应资料(评分细则后附)。
上述所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6年2月11日至 2026年2月28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时至 5:00 时(**时间), 寄送到****217室(地址:**市**区**东路260号)。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6928 180****1773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费用报价 |
10 |
选聘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10 |
| 资质条件 |
10 |
1.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证书以及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缺一不可,齐全得5分,缺少一项不得分。 |
| 执业记录 |
20 |
1.未因财务造假、欺诈、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被暂停执业资格等重大行政处罚。得6分;存在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分。 |
| 质量管理水平 |
20 |
1.有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得15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或不符合法规要求,不得分。 |
| 工作方案 |
20 |
1.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深度与方案完整性:准确把握工作重点、难点,方案全面且针对性强,得10分;基本理解项目需求,方案有一定针对性,得7分;对项目需求理解不足,方案缺乏针对性,得2分。 |
| 人力及其他**配备 |
5 |
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能满足评估工作需求,得5分;**配备不足,不得分。 |
|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
5 |
1.服务机构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保额达到一定规模(根据项目规模及行业标准设定),得3分;未购买或保额不足,不得分。 |
| 业绩经验 |
10 |
提供类似评估业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得5分,多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