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基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基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补疑2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括1.3工作范围:竣工结算审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等服务(p78)。五、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财务决算编制及报审,****政府部门审核(p81)。
请问贵单位服务的内容是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2项内容吗是否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
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核。
2.招标文件P76页是否有误: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完成前不允许更换,由于受托人内部原因提出更换(不可抗力除外),须经委托人同意。
对委托人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发生下列情况将视情节严重扣减服务费用
(1) 因报审原因(重复报审、错报)而造成审计核减的;
(2) 未经委托人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的;
(3) 未按委托人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工作的;
(4) 因项目组原因造成的财务决算资料数据错误影响决算批复的。”。
答:此处调整为“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完成前不允许更换,由于受托人内部原因提出更换(不可抗力除外),须经委托人同意。
委托人对受托人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发生下列情况将视情节严重扣减服务费用
(1) 因报审原因(重复报审、错报)而造成审计核减的;
(2) 未经委托人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的;
(3) 未按委托人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工作的;
(4) 因项目组原因造成的财务决算资料数据错误影响决算批复的。”。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与**路**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徐林
联系方式:0551-****3234、****3831
2026年2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