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3.94万元 | 保证金:1.5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1日 16时3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标的02:****和八百村S206道路拓宽项目所产生的剩余土石方 |
|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02:****和八百村S206道路拓宽项目所产生的剩余土石方 ****和八百村S206道路拓宽项目需外运处置的土石约1572.5m3(约3899.8吨)。通过现场取样鉴定,岩样为碎裂蚀变花岗岩,岩石主要由不等粒他形石英(约38%)、钾长石(约25%)、斜长石(约15%)、黑云母(约2%)、长英质粉碎物(约20%)等组成。 起拍价/保留价均为人民币3.9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2月11T日 至 2026年03月03T日 |
一、查阅拍卖文件及现场勘查标的
竞买人报名前应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交易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竞买人须全面、仔细地阅读以及充分理解拍卖文件,并亲自到标的坐落地现场踏勘,且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如有异议,应当在报名前向转让人提出书面意见。
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且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展示地现场勘查(联系电话:152****6360任女士)。
二、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标的数量来自于****信息中心提供的土石方计算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方量和吨位误差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和“可得到”状态为准。
2.标的品质以建设工程实际开挖出的状况(可得到状态)为准,地质取样鉴定报表关于标的品质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出入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的标的图片、标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之前所发布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标的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交付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种类、规格型号、品质、数量以及显性与隐性瑕疵等)为准,转让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注意此项风险。
4.竞买人对所发布的拍卖信息、标的状况(含显性或隐性瑕疵)等有疑问的,应当向拍卖人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邮箱:****@qq.com)形式函告拍卖人,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5.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竞买人一旦网上出价则一律视为本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所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三、竞买报名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书等)****交易中心对面**CA**受理点办理数字证书(0730-****828)。
2.竞买人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网上申请报名,并在交易系统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需盖公章、pdf格式)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7时。标书代写
3.竞买保证金:按拍卖公告规定数额缴纳(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银行对公账户)将保证金交纳至“交易平台”随机推送的缴款账户(不得以第三方账户交纳或现金缴存),并自行确认到账情况。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7时。标书代写
四、竞买保证金约定事项:
竞买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公共**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并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以及上传成交价款缴款凭证后,****中心申请将保证金原路退回(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一、委托标的按照“现状”(含瑕疵)以及“可得到”状态进行拍卖和交付。
二、拍卖价格
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拍卖费用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三、买受佣金及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和《****协会****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及公告费等其他费用共计3000元。
四、标的转让的税费承担
拍卖标的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开具价款发票。
五、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2.具体时间及要求:
(1)买受人须在2026年3月6日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并线下提交竞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签署其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须在2026年3月10日17时前配合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网签工作(由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
六、支付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2026年3月6日17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1.成交价款;2.买受佣金及费用。
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二)特别说明:
拍卖款****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则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交纳,不得以现金缴存或者通过第三方缴纳。买受人交款后请尽快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给拍卖人查验,以免因凭证未及时上传交易系统而耽误后续工作流程。
七、标的交割
1.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后,委托人采取现场指认以及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同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交付数量以工程建设实际产生的剩余土石方量为准。《标的移交确认书》签署后,即视为委托人和拍卖人已完成标的交付义务,且买受人无权对标的交付方式提出异议。
2.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项目监管单位及建设方对清运现场的管理,并无条件接受建设工程所产生的剩余土石方,以及对实际能产生的剩余土石方数量及质量无异议。
3.买受人应及时清运建设工程所产生的剩余土石方,不得影响建设方施工,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标的转运完毕。
4.买受人在标的移交后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移交标的的现状及可得到状态无异议,以及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竞买人、买受人承诺拍卖成交后因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自行承担。
八、关于标的清运的相关规定
1.由买受人负责清运(含清理、装卸和外运,下同)拍卖处置的剩余土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2.土石外运等事宜牵涉到与周边村民协调,所有协调工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
3.买受人须按照项目建设的进度及时清运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并且不得在当地堆放和洗选。
4.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受到多方因数的影响,因此项目的开工和完工时间以及每天的施工进度等存在不确定性,委托人和拍卖人对项目建设单位推迟或延期交付标的之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外运土石方如造成道路损坏的,则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6.买受人须严格按照标的范围进行清运,不得擅自越界开挖山体,否则以非法盗采矿产**罪和破坏生态环保罪论处。
九、违约责任
1.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含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参与竞价,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则视为竞买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联合惩戒,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禁止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2.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标的成交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2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撤消成交结果,买受人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联合惩戒,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禁止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佣金、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及交易合同,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3.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其他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且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4.标的交割的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时间内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等拍卖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宗)、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5.买受人对成交标的未完全履行应尽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按照本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6.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特别说明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交易系统”公开转让文件以及转让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及约定,并自愿接受条款的约束且无任何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及公开转让文件原则性规定及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交易系统”公开转让文件以及转让合同,并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1日 16时3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1日 16时3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3.94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1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委托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
1.竞买人应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行为人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