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城区亮化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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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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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亮化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采购灯笼等亮化物资(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 **省**市市辖区郑东新区**路与七里**路交叉口华丰灯世界C区506 756,560.00 评审价格:756560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县**亮化提升 玖日星 / 772组 98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章山(组长)于建敏,李珊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控制价根****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知道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4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广****公司因未提供纳税凭证或税务部门证明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因字数限制原因,此处详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咸平大道北侧
联系人:陈浩
联系方式:158****2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大学科技园(**)15号楼C座北栋3层
联系人:孙妍
联系方式:158****9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妍
联系方式:158****9876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1
中标通知
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城区亮化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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